中國教育報-中國教育新聞網訊(記者 林煥新)為在教育系統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,深化依法治校,指導中小學依法治校和示范校創建,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《全國依法治校示范校創建指南(中小學)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。
《指南》明確了依法治校、制度完備、管理規范、全面施教、校園平等、公正評價、充分保護、安全有序、和諧友好、救濟順暢等10個重點領域,提出了38條核心要求,并給予具體指南。其中包括,學校管理中,尊重教師主體地位,保障教師享有的各項合法權益,充分尊重和保障教師在教學、教研方面的專業自主權;建立面向全體學生的學習制度,能夠因材施教,對學業困難的學生、有特長的學生提供針對性的課外輔導,提供適合的延時服務,有效減輕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;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機制,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等。
教育部要求,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,健全工作機制,著手啟動本地區依法治校示范校創建工作。高等學校和中小學校的示范創建,分別按照《高等學校法治工作測評指標》和《指南》實施。開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創建工作,要堅持改革創新,聚焦實際問題,引導學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解難題、推進改革;要結合學校評價改革,推動形成生動活潑、規范有序的學校育人環境和健全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;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轉變管理方式,為學校依法治校創造條件、提供支持,保障學校依法自主辦學。示范校創建工作要突出引領性、創新性、實效性,形成具有顯著影響的實踐經驗和制度成果,整體提升學校依法治理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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